在Python中,定義函數需要遵循以下規則:
函數名必須是一個有效的標識符,即由字母、數字和下劃線組成,并且不能以數字開頭。
函數定義以關鍵字 “def” 開始,后面是函數名和括號,括號中可以包含參數。
函數體必須縮進,通常是4個空格或一個制表符。
函數可以有一個返回值,通過關鍵字 “return” 后面跟上要返回的值。
函數可以有參數,參數是函數執行時所需的輸入。參數可以是必需的、關鍵字參數、默認參數和可變參數。
函數可以有文檔字符串,用來描述函數的用途和功能。文檔字符串通常寫在函數定義的第一行。
函數可以在其他函數中定義,也可以在模塊層級定義。
函數可以被調用多次,每次調用都會執行函數體中的代碼。
函數可以有局部變量和全局變量。局部變量只在函數內部可見,全局變量在整個程序中都可見。
函數可以通過參數傳遞數據,也可以通過全局變量訪問數據。
函數可以被其他函數或程序調用,也可以作為參數傳遞給其他函數。
函數可以有任意數量的返回值,可以使用元組或列表返回多個值。
函數可以在條件語句、循環語句和其他函數中調用。
函數可以調用其他函數,形成函數的嵌套調用。
函數可以在模塊中定義,也可以在類中定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