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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javascript中with如何用的相關知識,內容詳細易懂,操作簡單快捷,具有一定借鑒價值,相信大家閱讀完這篇javascript中with如何用文章都會有所收獲,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。
在javascript中,with用于擴展一個語句的作用域鏈,通常被當做重復引用同一個對象中的多個屬性的快捷方式,可以不需要重復引用對象本身;語法為“with (表達式) {執行語句...}”。
本教程操作環境:windows7系統、javascript1.8.5版、Dell G3電腦。
javascript with的基本用法
with 語句的原本用意是為逐級的對象訪問提供命名空間式的速寫方式. 也就是在指定的代碼區域, 直接通過節點名稱調用對象。
with語句用于擴展一個語句的作用域鏈。語法如下:
with (expression) { statement }
expression
將給定的表達式添加到在評估語句時使用的作用域鏈上。表達式周圍的括號是必需的。
statement
任何語句。要執行多個語句,請使用一個塊語句 ({ ... })對這些語句進行分組。
with 通常被當做重復引用同一個對象中的多個屬性的快捷方式,可以不需要重復引用對象本身。
比如,目前現在有一個這樣的對象:
var obj = { a: 1, b: 2, c: 3 };
如果想要改變 obj 中每一項的值,一般寫法可能會是這樣:
// 重復寫了3次的“obj” obj.a = 2; obj.b = 3; obj.c = 4;
而用了 with 的寫法,會有一個簡單的快捷方式
with (obj) { a = 3; b = 4; c = 5; }
在這段代碼中,使用了 with 語句關聯了 obj 對象,這就以為著在 with 代碼塊內部,每個變量首先被認為是一個局部變量,如果局部變量與 obj 對象的某個屬性同名,則這個局部變量會指向 obj 對象屬性。
with的弊端
在上面的例子中,我們可以看到,with 可以很好地幫助我們簡化代碼。但是為什么不推薦使用呢?下面我們來說說with的缺點:
導致數據泄漏
我們來看下面的這部分代碼
function foo(obj) { with (obj) { a = 2; } } var o1 = { a: 3 }; var o2 = { b: 3 } foo(o1); console.log(o1.a); //2 foo(o2); console.log(o2.a); //underfined console.log(a); //2,a被泄漏到全局作用域上
首先,我們來分析上面的代碼。例子中創建了 o1 和 o2 兩個對象。其中一個有 a 屬性,另外一個沒有。foo(obj)
函數接受一個 obj 的形參,該參數是一個對象引用,并對該對象引用執行了 with(obj) {...}
。在 with 塊內部,對 a 有一個詞法引用,實際上是一個 LHS引用,將 2 賦值給了它。
當我們將 o1 傳遞進去,a = 2
賦值操作找到了 o1.a 并將 2 賦值給它。而當 o2 傳遞進去,o2 并沒有 a 的屬性,因此不會創建這個屬性,o2.a 保持 undefined。
但為什么對 o2的操作會導致數據的泄漏呢?
這里需要回到對 LHS查詢
的機制問題。
當我們傳遞 o2 給 with 時,with 所聲明的作用域是 o2, 從這個作用域開始對 a 進行 LHS查詢
。o2 的作用域、foo(…) 的作用域和全局作用域中都沒有找到標識符 a,因此在非嚴格模式下,會自動在全局作用域創建一個全局變量),在嚴格模式下,會拋出ReferenceError
異常。
另一個不推薦 with 的原因是。在嚴格模式下,with 被完全禁止,間接或非安全地使用 eval(…) 也被禁止了。
性能下降
with 會在運行時修改或創建新的作用域,以此來欺騙其他在書寫時定義的詞法作用域。with 可以使代碼更具有擴展性,雖然有著上面的數據泄漏的可能,但只要稍加注意就可以避免,難道不是可以創造出很好地功能嗎?
答案是否定的,具體原因我們先來看下面的這部分代碼。
下面代碼可以直接復制出去運行
<script> function func() { console.time("func"); var obj = { a: [1, 2, 3] }; for(var i = 0; i < 100000; i++) { var v = obj.a[0]; } console.timeEnd("func"); } func(); function funcWith() { console.time("funcWith"); var obj = { a: [1, 2, 3] }; with(obj) { for(var i = 0; i < 100000; i++) { var v = a[0]; } } console.timeEnd("funcWith"); } funcWith(); </script>
接著是,測試效果:
在處理相同邏輯的代碼中,沒用 with 的運行時間僅為 4.63 ms。而用 with 的運用時間長達 81.87ms。
這是為什么呢?
原因是 JavaScript 引擎會在編譯階段進行數項的性能優化。其中有些優化依賴于能夠根據代碼的詞法進行靜態分析,并預先確定所有變量和函數的定義位置,才能在執行過程中快速找到標識符。
但如果引擎在代碼中發現了 with,它只能簡單地假設關于標識符位置的判斷都是無效的,因為無法知道傳遞給 with 用來創建新詞法作用域的對象的內容到底是什么。
最悲觀的情況是如果出現了 with ,所有的優化都可能是無意義的。因此引擎會采取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完全不做任何優化。如果代碼大量使用 with 或者 eval(),那么運行起來一定會變得非常慢。無論引擎多聰明,試圖將這些悲觀情況的副作用限制在最小范圍內,也無法避免如果沒有這些優化,代碼會運行得更慢的事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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