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登錄后才能下訂單哦!
這篇文章主要介紹“Python概念是什么”,在日常操作中,相信很多人在Python概念是什么問題上存在疑惑,小編查閱了各式資料,整理出簡單好用的操作方法,希望對大家解答”Python概念是什么”的疑惑有所幫助!接下來,請跟著小編一起來學習吧!
對象
對象在Python中起著核心作用。 讓我們來看看如何加深對主題的理解。
引擎蓋下
您可能知道內置的len函數。 它返回您給它的對象的長度。 但是,數字五的長度是多少? 讓我們問一下Python:
>>> len(5)
Traceback (most recent call last): File "
我喜歡錯誤,因為它們說明了Python在內部的工作方式。 在這種情況下,Python告訴我們5是一個對象,并且沒有len()。
在Python中,一切都是對象。 字符串,布爾值,數字甚至函數都是對象。
我們可以使用內置函數dir()檢查REPL中的對象。 當我們在數字5上嘗試dir時,它將顯示出一個包含在任何數字對象中的函數的大列表:
>>> dir(5)
['__abs__', '__add__', '__and__', '__bool__', '__ceil__', '__class__', ...'__str__', '__sub__', '__subclasshook__', '__truediv__', '__trunc__', '__xor__', 'bit_length', 'conjugate', 'denominator', 'from_bytes', 'imag', 'numerator', 'real', 'to_bytes']
為了清楚起見,我將列表略去了一些。
該列表以這些帶有下劃線的怪異命名函數開頭,例如__add__。 這些方法稱為魔術方法或dunder(雙下劃線的縮寫)方法。
如果仔細觀察,您會發現int類型的對象沒有__len__ dunder方法。 這就是Python的len()函數如何知道數字沒有長度的原因。 len()所做的全部工作就是在提供它的對象上調用__len __()方法。 這也是為什么Python抱怨" int"類型的對象沒有len()的原因。
我在這里隨便介紹了方法一詞。 讓我更正式地定義它:
當函數是對象的一部分時,我們稱其為方法。
因此,如果字符串確實有長度,那么它必須具有__len__方法,對嗎? 找出答案吧!
>>> dir("test")
['__add__', '__class__','__contains__', '__delattr__', '__dir__', '__doc__', '__eq__', '__format__', '__ge__', '__getattribute__', '__getitem__', '__getnewargs__', '__gt__', '__hash__', '__init__', '__init_subclass__', '__iter__', '__le__', '__len__', '__lt__', '__mod__', '__mul__', '__ne__', '__new__', '__reduce__', '__reduce_ex__', '__repr__', '__rmod__', '__rmul__', '__setattr__', '__sizeof__', '__str__', '__subclasshook__', 'capitalize', 'casefold', 'center', 'count', 'encode', 'endswith', 'expandtabs', 'find', 'format', 'format_map', 'index', 'isalnum', 'isalpha', 'isascii', 'isdecimal', 'isdigit', 'isidentifier', 'islower', 'isnumeric', 'isprintable', 'isspace', 'istitle', 'isupper', 'join', 'ljust', 'lower', 'lstrip', 'maketrans', 'partition', 'replace', 'rfind', 'rindex', 'rjust', 'rpartition', 'rsplit', 'rstrip', 'split', 'splitlines', 'startswith', 'strip', 'swapcase', 'title', 'translate', 'upper', 'zfill']
是的,那里。 由于這是一種方法,因此我們也可以調用它:
>>> "test".__len__()
4
這等效于len(" test"),但不夠優雅。 所以不要這樣做,只是為了說明這些東西是如何工作的。
dir()還向我們展示了其他一些不太神奇的方法。 隨意嘗試一些,例如islower:
>>> "test".islower()
True
此方法檢查整個字符串是否為小寫,因此Python返回布爾值True。 其中一些方法需要一個或多個參數,例如replace:
>>> 'abcd'.replace('a', 'b')
'bbcd'
它將所有出現的" a"替換為" b"。
什么是對象
現在我們已經使用了對象,并且知道Python中的所有內容都是對象,是時候定義什么是對象了:
對象是數據(變量)的集合以及對該數據進行操作的方法
對象和面向對象的編程是在1990年代初期流行的概念。 像C這樣的早期計算機語言沒有對象的概念。 但是,事實證明,對象是人類易于理解的范例-可用于對許多現實情況進行建模。
如今,大多數(如果不是全部)新語言都具有對象的概念。 因此,您將要學習的內容在概念上也將適用于其他語言。
由于對象是Python語言的基礎,因此您也可以自己創建對象,這是合乎邏輯的。 為此,我們需要首先定義一個類。
類
如果要創建自己的對象類型,則首先需要定義它具有的方法和可以容納的數據。 該藍圖稱為類。
類是對象的藍圖
所有對象都基于一個類。 創建對象時,我們將其稱為"創建類的實例"。 字符串,數字甚至布爾值也是類的實例。 讓我們探索一下內置函數類型:
>>> type('a')
>>> type(1)
type(True)
顯然,有一些類叫做str,int和bool。 這些是Python的一些本機類,但我們也可以構建自己的類!
如果沒有汽車的類比,那么沒有一部教程是完整的,因此讓我們創建一個代表汽車的類。 輸入的內容很多,您必須重新開始每個錯誤。 隨時嘗試,但是如果您想走捷徑,我了解。 只需將以下內容復制并粘貼到您的Python REPL中:
class Car: speed = 0 started = False def start(self): self.started = True print("Car started, let's ride!") def increase_speed(self, delta): if self.started: self.speed = self.speed + delta print('Vrooooom!') else: print("You need to start the car first") def stop(self): self.speed = 0 print('Halting')
不用擔心,我們將逐步進行介紹,但首先創建并使用Car類型的對象:
>>> car = Car()
>>> car.increase_speed(10)
You need to start the car first
>>> car.start()
Car started, let's ride!
>>> car.increase_speed(40)
Vrooooom!
>>> _
對象始終是類的實例。 一類可以有許多實例。 我們只是使用Car()創建了Car類的實例,并將其分配給可變car。 創建實例就像調用函數一樣-稍后將了解原因。
接下來,我們在汽車對象上調用一種方法:嘗試在尚未啟動時提高其速度。 糟糕! 只有在啟動汽車后,我們才能提高速度并享受它發出的噪音。
現在,讓我們逐步了解一下汽車課:
使用class語句后跟類名(Car)定義類。 我們從冒號開始縮進代碼塊。
我們定義了兩個變量,速度和開始。 這是此類的所有實例將具有的數據。
接下來,我們定義了對變量進行操作的三種方法。
在這些方法的定義中,我們遇到了一些奇怪的事情:它們都有一個名為self的參數作為它們的第一個參數。
什么是Self?
老實說,如果您問我,這是Python不太優雅的語言構造之一。
還記得我們在調用car對象上的方法時,例如car.start()嗎? 即使start被定義為類中的start(self),我們也不必傳遞self變量。
這是正在發生的事情:
當我們在對象上調用方法時,Python會自動填充第一個變量,我們習慣將其稱為self
第一個變量是對對象本身的引用,因此它的名稱
我們可以使用此變量來引用該對象的其他實例變量和函數,例如self.speed和self.start()。
因此,僅在類定義內部,我們才使用self來引用屬于實例的變量。 要修改屬于我們課程一部分的開始變量,我們使用self.started而不是僅僅啟動。
通過使用self,我們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到我們正在對該實例進行操作的變量,而不是在對象外部定義且碰巧具有相同名稱的其他變量。
從一個類創建多個對象
由于類只是一個藍圖,因此您可以使用它來創建多個對象,就像可以制造多個外觀相同的汽車一樣。 它們的行為都相似,但是它們都有自己的數據,這些數據不會在對象之間共享:
>>> car1 = Car()
>>> car2 = Car()
>>> id(car1)
139771129539104
>>> id(car2)
139771129539160
我們在這里創建了兩個car對象car1和car2,并使用內置方法id()來獲取它們的id。 Python中的每個對象都有一個唯一的標識符,因此我們只是證明我們從同一類創建了兩個不同的對象。 我們可以獨立使用它們:
>>> car1.start()
Car started, let's ride!
>>> car1.increase_speed(10)
'Vrooom!'
>>> car1.speed
10
>>> car2.speed
0
我們剛剛啟動了car1并提高了速度,而car2仍然暫停。 檢查速度可以確認這是狀態不同的不同汽車!
構造函數
從類創建對象時,看起來我們正在調用一個函數:
car = Car()
但這不只是看起來像我們在調用函數,實際上是在調用函數! 我們不必定義的此方法稱為構造函數。 它構造并初始化對象。 默認情況下,每個類都有一個名為__init__的類,即使我們自己沒有定義它。 這與繼承有關,您將很快了解。
您是否曾經使用過str()函數將對象轉換為類? 還是int()函數將字符串轉換為數字?
>>> 'a' + str(1)
'a1'
>>> int('2') + 2
4
您實際上在這里所做的就是通過調用str和int類的構造函數來創建類型為str和int的新對象。
我們也可以重寫__init__方法,以通過接受參數來賦予它更多的功能。 讓我們使用自定義構造函數重新定義Car類:
class Car: def __init__(self, started = False, speed = 0): self.started = started self.speed = speed def start(self): self.started = True print("Car started, let's ride!") def increase_speed(self, delta): if self.started: self.speed = self.speed + delta print("Vrooooom!") else: print("You need to start the car first") def stop(self): self.speed = 0
我們的自定義構造函數已使用默認值命名參數,因此我們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創建Car類的實例:
>>> c1 = Car()
>>> c2 = Car(True)
>>> c3 = Car(True, 50)
>>> c4 = Car(started=True, speed=40)
您可能已經注意到,我們現在可以創建未啟動但仍要提高速度的新車。 現在,讓我們就這樣了。
繼承
在編程中,最好重用盡可能多的代碼。 這種做法甚至有一個很好的縮寫,叫做DRY:不要重復自己。
類可以幫助您避免重復代碼,因為您可以編寫一次類并根據該類創建許多對象。 但是,它們還以另一種方式(稱為繼承)幫助您。 類可以繼承其他類的屬性和函數,因此您不必重復自己的工作。
舉例來說,我們希望Car類繼承Vehicle類的一些基礎知識。 并且,在定義的同時,還定義了Motorcycle類。 從示意圖上看,它看起來像這樣:
> Inheritance — image by author
我們已經看到繼承在起作用。 還記得我曾告訴您,即使您沒有定義一個類,每個類都有一個構造函數(init)嗎? 這是因為每個類都繼承自Python中最基礎的類,即object:
>>> dir(object)
['__class__', '__delattr__', '__dir__', '__doc__', '__eq__', '__format__', '__ge__', '__getattribute__', '__gt__', '__hash__', '__init__', '__init_subclass__', '__le__', '__lt__', '__ne__', '__new__', '__reduce__', '__reduce_ex__', '__repr__', '__setattr__', '__sizeof__', '__str__', '__subclasshook__']
當我告訴您" Python中的一切都是對象"時,我的意思就是一切。 這包括類,并且您可以看到我們也可以在類上使用dir()。 它表明該對象具有__init__方法。 不錯,不是嗎?
繼承映射到許多現實情況。 根據上圖,我們來看看繼承的作用。 我們將從通用的Vehicle類開始:
class Vehicle: def __init__(self, started = False, speed = 0): self.started = started self.speed = speed def start(self): self.started = True print("Started, let's ride!") def stop(self): self.speed = 0 def increase_speed(self, delta): if self.started: self.speed = self.speed + delta print("Vrooooom!") else: print("You need to start me first")
現在,我們可以使用繼承重新定義我們的Car類:
class Car(Vehicle): trunk_open = False def open_trunk(self): trunk_open = True def close_trunk(self): trunk_open = False
我們的汽車繼承了Vehicle類的所有方法和變量,但添加了一個額外的變量和兩個方法來操作后備箱。
覆蓋init方法
有時您想覆蓋init函數。 為了演示,我們可以創建一個Motorcycle類。 大多數摩托車都有中央支架。 我們將添加將其放入或初始化的功能:
class Motorcycle(Vehicle): def __init__(self, center_stand_out = False): self.center_stand_out = center_stand_out super().__init__()
當您重寫構造函數時,根本不會調用父類(我們從中繼承)的構造函數。 如果仍然需要該功能,則必須自己調用它。 這是通過super()完成的:它返回對父類的引用,因此我們可以調用父類的構造函數。
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增加了中置支架的功能,但刪除了在構造函數中設置速度和啟動狀態的選項。 如果需要,您也可以添加速度和啟動狀態選項,并將其傳遞給Vehicle構造函數。
覆蓋其他方法
就像__init__一樣,我們也可以覆蓋其他方法。 例如,如果您要實施不啟動的摩托車,則可以覆蓋啟動方法:
class Motorcycle(Vehicle): def __init__(self, center_stand_out = False): self.center_stand_out = center_stand_out super().__init__() def start(self): print("Sorry, out of fuel!")
到此,關于“Python概念是什么”的學習就結束了,希望能夠解決大家的疑惑。理論與實踐的搭配能更好的幫助大家學習,快去試試吧!若想繼續學習更多相關知識,請繼續關注億速云網站,小編會繼續努力為大家帶來更多實用的文章!
免責聲明:本站發布的內容(圖片、視頻和文字)以原創、轉載和分享為主,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,如果涉及侵權請聯系站長郵箱:is@yisu.com進行舉報,并提供相關證據,一經查實,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