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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程序員web 前端培訓分享 HTMLCSS 學習之 CSS 基礎, CSS(cascading style sheet) 漢譯為層疊樣式表 , 是用于控制網頁樣式 WEB 標準中的表現標準語言 , 在網頁中主要對網頁信息的顯示進行控制。 目前推薦遵循的是W3C 發布的 CSS3.0 版本; 用來表現HTML 或者 XHTML 等樣式文件的計算機語言。 1998 年 5 月 21 日由 w3C 正式推出的 css2.0
HTML + CSS , 彌補html 語言的不足 縮減頁面代碼,提高訪問速度; 代碼減少,頁面文件就會小,占用網絡帶寬就少,客戶端打開速度就快,用戶體驗就會更好 結構清晰,有利于seo 優化 有利于搜索引擎優化 縮短改版時間 對網站的重構有很好的支持
CSS 語法 , CSS 語法由兩部分組成:選擇符、聲明。 聲明包括:屬性和屬性值 選擇符 { 屬性 : 屬性值 ; 屬性 : 屬性值 } 選擇符說明:CSS 選擇符(選擇器) 選擇符表示要定義樣式的對象( 標簽名字 ) ,可以是元素本身,也可以是一類元素或者制定名稱的元素 , 簡單來說就是給對應的元素起個名稱。 1 )每個 CSS 樣式由兩部分組成,即選擇符和聲明,聲明又分為屬性和屬性值; 2 )屬性必須放在花括號中,屬性與屬性值用冒號連接。 3 )每條聲明用分號結束。 4 )當一個屬性有多個屬性值的時候,屬性值與屬性值不分先后順序 , 用空格隔開。 5 )在書寫樣式過程中,空格、換行等操作不影響屬性顯示。
語法: <style type="text/css"> css語句 </style> 注:使用style標記創建樣式時,最好將該標記寫在<head></head>;
(1) 語法: <link rel="stylesheet" type="text/css" href="目標文件的路徑及文件名全稱" /> 說明: 使用link元素導入外部樣式表時,需將該元素寫在文檔頭部,即<head>與</head>之間。 rel:用于定義文檔關聯,表示關聯樣式表; type:定義文檔類型; (2)、導入外部樣式表 <style type="text/css"> @import url("目標文件的路徑及文件名全稱"); </style> 說明:@和import之間沒有空格 url和小括號之間也沒有空格;括號內部加引號,必須結尾以分號結束;
差別1: 老祖宗的差別:link屬于XHTML標簽,而@import完全是CSS提供的一種方式。 link標簽除了可以加載CSS外,還可以做很多其它的事情,比如定義RSS,定義rel連接屬性等,@import就只能加載CSS。 差別2: 加載順序的差別:當一個頁面被加載的時候(就是被瀏覽者瀏覽的時候),link引用的CSS會同時被加載,而@import引用的CSS 會等到頁面全部被下載完再被加載。所以有時候瀏覽@import加載CSS的頁面時開始會沒有樣式。 差別3: 兼容性的差別。:@import是CSS2.1提出的,所以老的瀏覽器不支持,@import只在IE5以上的才能識別,而link標簽無此問題。 差別4: 使用dom控制樣式時的差別:當使用javascript控制dom去改變樣式的時候,只能使用link標簽,因為@import不是dom可以控制的.
<標簽 style="屬性1:值1;屬性2:值2; ……"></標簽>
1)內聯樣式表的優先級別最高 2)內部樣式表與外部樣式表的優先級和書寫的順序有關,后書寫的優先級別高。 3)同在一個樣式表中的優先級和書寫的順序也有關,后書寫的優先級別高。(被覆蓋的只是相同屬性的樣式)
CSS基本選擇符:
類型選擇符、id選擇符、class選擇符(類選擇符) Css選擇符分類 :
類型選擇符(標記選擇器) 類選擇符 (class選擇符) ID選擇符 (id選擇器) 偽類選擇器 通配符(*)設置全局屬性 群組選擇符(集合選擇器) 包含選擇符(后代選擇器) 屬性選擇符 偽對象選擇符
類型選擇符是根據html語言中的標記來直接定義 語法: 標簽名稱 {屬性:屬性值;} a)類型選擇符就是以文檔對象html中的標簽作為選擇符,即使用結構中元素名稱作為選擇符。例如body、div、p,img,em,strong,span......等。 b)所有的頁面元素都可以作為選擇符; 用法: (1)如果想改變某個元素的默認樣式時,可以使用類型選擇符;(如:改變一個p段落樣式) (2)當統一文檔某個元素的顯示效果時,可以使用類型選擇符;(如:改變文檔所有p段落樣式)
語法 : .class名{屬性:屬性值;} 用法: class選擇符更適合定義一類樣式; (1)當我們使用類選擇符時,應先為每個元素定義一個類名稱, (2)類選擇符的語法格式: 如:<div></div> .top{屬性:屬性值;}
語法: <標簽 id=“名”></標簽> #id名{屬性:屬性值;} (1)可以給每個元素使用id選擇符,但id是元素的唯一標識符,不可出現重復的id名; 如:<div id="top"></div> (2)id選擇符的語法格式是“#”加上自定義的id名 如:#box{width:300px; height:300px;} (3)起名時要取英文名,不能用關鍵字:(所有的標記和屬性都是關鍵字) 如:div標記 (4)一個id名稱只能在文檔中出現一次,因為id是唯一的 (5)最大的用處:創建網頁的外圍結構。(唯一性、起名字不能使用關鍵字)
a:link {color: red;} /* 未訪問的鏈接狀態 */ a:visited {color: green;} /* 已訪問的鏈接狀態 */ a:hover {color: blue;} /* 鼠標滑過鏈接狀態 */ a:active {color: yellow;} /* 鼠標按下去時的狀態 / 說明: 1)當這4個超鏈接偽類選擇符聯合使用時,應注意他們的順序,正常順序為: a,a:link,a:visited,a:hover,a:active,錯誤的順序有時會使超鏈接的樣式失效; 2)為了簡化代碼,可以把偽類選擇符中相同 的聲明提出來放在a選擇符中; 例如:a{color:red;} a:hover{color:green;} 表示超鏈接的三種狀態都相同,只有鼠標劃過變化顏色
語法:*{屬性:屬性值;} 說明:通配選擇符的寫法是“*”,其含義就是所有標簽; 表示該樣式適用所有網頁元素; 用法:常用來重置樣式。 例:*{margin:0;padding:0;}
語法:選擇符1,……,選擇符5 {屬性:屬性值;} 說明:當有多個選擇符應用相同的樣式時,可以將選擇符用“,”分隔的方式,合并為一組。 實例:.top, #nav, p{width:100px;}
語法:選擇符1(父) 選擇符2(后代){屬性:屬性值;} 選擇符父級 選擇符子級{屬性:屬性值;} 說明:選擇符1和選擇符2用空格隔開,含義就是選擇符1中包含的所有選擇符2; 實例: div ul li{height:200px;}
css中用四位數字表示權重, 權重的表達方式如:0,0,0,0; 權重規則:HTML標簽(類型選擇符)的權重是1,class的權重是10,id的權重是100。 類型選擇符的權重為0001 class選擇符的權重為0010 id選擇符的權重為0100 屬性選擇符的權重為0010 偽類選擇符的權重為0010 偽元素(對象)選擇符的權重為0001 包含選擇符的權重:為包含選擇符的權重之和 內聯樣式的權重為1000 繼承樣式的權重為0000 群組集合選擇符權重為他本身 注:如果權重相同時,則執行后寫的樣式;
css層疊指的是樣式的優先級,當產生沖突時以優先級高的為準。 1. 開發者樣式>讀者樣式>瀏覽器樣式(除非使用!important標記 ) 2. id選擇符>(偽)類選擇符>元素選擇符 3. 權重相同時取后面定義的樣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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