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Java中,構造方法之間不能直接進行鏈式調用。鏈式調用通常用于方法之間的連續調用,每個方法執行完畢后返回當前對象(即this
),以便于在同一行中調用其他方法。然而,構造方法在創建對象時被調用,且執行完畢后返回null
,因此無法實現鏈式調用。
但是,你可以在構造方法中調用另一個構造方法,以減少代碼重復。這可以通過使用this()
關鍵字實現。this()
關鍵字用于調用同一個類中的另一個構造方法,它必須出現在構造方法的第一行。這樣,你可以將一個構造方法的公共代碼移動到另一個構造方法中,從而實現代碼重用。
例如:
public class MyClass {
private int x;
private int y;
public MyClass() {
this(0, 0); // 調用另一個構造方法
}
public MyClass(int x, int y) {
this.x = x;
this.y = y;
}
}
在這個例子中,我們有兩個構造方法。MyClass()
構造方法調用了MyClass(int x, int y)
構造方法,將x
和y
的值都設置為0。這樣,我們就可以避免在兩個構造方法中重復相同的代碼。但是,這仍然不是鏈式調用,因為構造方法之間沒有返回當前對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