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一個方法缺少方法主體或聲明為抽象時,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解決:
實現方法主體:如果方法缺少方法主體,那么必須在方法體內部添加實現代碼。根據方法的功能,編寫適當的代碼來完成方法的功能。
聲明為抽象方法:如果方法需要被派生類重寫實現,那么可以將方法聲明為抽象方法。抽象方法沒有方法主體,只有方法簽名,并且需要在包含抽象方法的類中添加abstract關鍵字。派生類必須實現抽象方法。
移除方法聲明:如果方法不需要被調用或實現,可以將方法聲明從類中移除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不能在非抽象類中聲明抽象方法,因此如果一個類內部包含抽象方法,那么該類必須聲明為抽象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