靜態代理和動態代理都是代理模式的實現方式,它們的主要區別在于代理類的創建方式和使用場景。
靜態代理是在編譯時就已經確定代理類的實現方式,代理類和被代理類的關系在編譯時就已經確定,代理類是在代碼中顯式定義的。靜態代理的優點是結構簡單,易于理解和實現,但是缺點是每一個被代理類都需要對應一個代理類,如果有多個被代理類,則需要創建多個代理類,代碼量會增加。
動態代理是在運行時生成代理類的實現方式,代理類不需要在代碼中顯式定義,而是通過反射等機制在運行時動態生成,可以代理多個被代理類。動態代理的優點是可以減少重復代碼的編寫,提高代碼的復用性,但是缺點是實現相對復雜,性能相對靜態代理會有所降低。
總的來說,靜態代理適用于只有少量被代理類的情況,而動態代理適用于有多個被代理類需要代理的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