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Linux中,執行可執行文件的基本語法是:
./可執行文件名
其中,"./"表示當前目錄。所以,如果可執行文件與當前目錄不在同一目錄下,需要提供可執行文件的完整路徑。
例如,如果可執行文件名為myprogram
,在當前目錄下執行可執行文件的命令是:
./myprogram
如果可執行文件在不同的目錄下,比如/home/user/programs/myprogram
,需要提供完整路徑來執行它:
/home/user/programs/myprogram
此外,還可以將可執行文件所在的目錄添加到系統的環境變量PATH
中,這樣就可以直接在終端中輸入可執行文件的名稱來執行它,而不需要提供完整路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