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Java中,子類重寫父類的方法需要遵循以下規則:
方法名必須與父類中被重寫的方法名相同。
返回類型必須與父類中被重寫的方法的返回類型相同,或者是其子類。
訪問修飾符可以更寬松,但不能更嚴格。例如,如果父類的方法是public,子類中重寫的方法可以是public、protected或默認訪問修飾符,但不能是private。
子類重寫的方法不能拋出比父類方法更多的異常,但可以不拋出異常或拋出父類方法異常的子類異常。
子類重寫的方法不能使用父類方法中被final修飾的變量或參數。
子類重寫的方法不能使用父類方法中被static修飾的方法或變量。
子類重寫的方法不能使用父類方法中被private修飾的方法。
總結起來,子類重寫父類的方法需要保持方法簽名相同,并且不能縮小訪問權限、改變返回類型、拋出更多的異常、使用final、static或private修飾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