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成員變量的定義規則如下:
成員變量必須先聲明,然后才能使用。
成員變量可以在類的任何地方聲明,但通常會在類的開始部分。
成員變量的聲明可以包括修飾符(如public、private、protected等)、數據類型和名稱。
成員變量可以具有默認值。如果沒有明確賦值,整型變量為0,浮點型變量為0.0,布爾型變量為false,引用類型變量為null。
成員變量可以被訪問修飾符修飾,決定了該變量可以被哪些類訪問。public修飾的成員變量可以被任何類訪問,private修飾的成員變量只能被本類訪問,protected修飾的成員變量可以被本類、同包和子類訪問。
成員變量可以被靜態修飾符static修飾,表示該變量屬于類而不是實例。靜態變量可以通過類名直接訪問,而不需要創建對象。
成員變量可以被final修飾符修飾,表示該變量為常量,一旦賦值后不可再修改。
成員變量可以使用訪問方法(getter和setter方法)進行讀取和修改。